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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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特刊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特刊
 
 

 
每份提名必须由一位提名人提出,并获得两至三位和议人支持。提名人、和议人及候选人均须填写提名表格。

提名人
和议人
提名
如何索取提名表格及指引?

 
谁可出任提名人?
 
如你符合以下资格,便可以个人名义出任提名人-
 
  校长;
  候选人的同事;
  候选人的同侪;或
  资深教育工作者




 

 

 
教师可否自我提名?
这计划接受自我提名。

 
谁可出任和议人?
 
如你符合以下资格,便可以个人名义出任和议人-
 
  校长;
  候选人的同事;
  候选人的同侪;
  资深教育工作者;或
  家长
 
每份提名(包括自我提名)必须获得最少两名人士和议,和议人数最多三名。

 
 
何时接受提名?
 
提名日期由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日至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止。
 
可否提名一组教师参加?
 
这计划接受组别提名。每组最多五人,组员可来自同一或不同的学校。若获提名的教学实践由多于五名教师制定,小组须选出最多五位“核心成员”或“代表”,以便评审团考虑该份提名。

若教师被两名或以上人士提名,应怎样处理?
 
若教师获多于一位人士提名,他须决定接受哪份提名。
 
提名表格是否须以中文及英文填写?
 
提名表格须以中文英文填写。

怎样递交提名表格?
 
请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或之前,以下列方式递交填妥的提交表格
 
   
  亲身送交或邮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36字楼3602室优质教育基金秘书处(信封面请注明“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提名”);或
  传真至优质教育基金秘书处(号码:2530 4451)  候选人的同侪;资深教育工作者;或家长

 
在递交提名表格时,应否一并提交佐证资料? 
 
佐证资料只须在提名表格中列出,而毋须在递交提名表格时一并提交。由于评审团日后可能需要参考有关资料,候选人宜把上述资料整理妥当,以便届时呈交。

 
如何索取提名指引及表格
 
你可以在此下载提名指引 及表格
提名指引及表格
 
重要事项:请提名人、和议人及候选人在拟备提名表格前细阅提名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