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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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奖 (2015/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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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评审团(2015/2016) |
主席: |
邱霜梅博士, SBS, JP |
委员: |
陈仲尼先生, BBS, JP
郑佩芸教授
程玮琪教授
崔允漷教授
范良火教授
洪俪瑜教授
叶豪盛教授, MH
江绍祥教授
黎陈芷娟女士, JP
彭新强教授
冼权锋教授
徐国栋博士
黄镇南先生, JP
杨纲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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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专业发展及培训)
容宝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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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评审团(2015/2016)职权范围 |
(a) |
考虑及通过课程领导评审团、数学教育学习领域评审团及特殊教育需要评审团就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2015/2016) 的评审结果;及 |
(b) |
在有需要时,对得奖教师及其教学实践给予扼要评述,以供出版和推广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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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督导委员会 |
主席: |
黄镇南先生, JP |
副主席: |
叶豪盛教授, MH |
委员: |
陈敏娟女士
秦家慧教授
方绮文女士
简祺标牧师
刘国良先生
李家驹博士
李立志先生
梁翠珍女士
莫雅慈博士
潘淑娴女士, MH
王秉豪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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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委员: |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专业发展及培训)
容宝树先生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课程发展)代表
程淑仪女士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质素保证及校本支援)代表
邓健雄先生 |
秘书: |
教育局总专业发展主任(教师奖项及语文教师资历)
郑周绮嫦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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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督导委员会职权范围 |
(a) |
监督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的长远发展及策划有关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的事项; |
(b) |
监督及筹办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
(c) |
就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的宣传策略提供意见; |
(d) |
监督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督导委员会辖下的各个工作小组/评审团的运作;及 |
(e) |
检讨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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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工作小组(2015/2016) |
主席: |
叶豪盛教授, MH |
副主席: |
秦家慧教授 |
委员 |
陈淑英女士
陈嫣虹女士
郑佩芸教授
何美莹女士
何淑娴教授
江绍祥教授
郭永恒先生
李德聪先生
梁玉麟博士
沈升华先生
谢洁玲女士
徐国栋博士
黄翠娴女士
黄帼懿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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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委员 |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专业发展及培训)
容宝树先生
教育局总专业发展主任(教师奖项及语文教师资历)
郑周绮嫦女士
教育局总课程发展主任(幼稚园及小学)
潘陈淑吟女士
教育局总课程发展主任(数学)
李栢良先生(至2016年2月15日)
卫国强先生(由2016年2月16日开始)
教育局总课程发展主任(特殊教育需要)
黄启鸿博士
教育局首席督学(特殊教育支援2)
何志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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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
教育局高级行政主任(教师奖项)
陈淑芬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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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工作小组(2015/2016)职权范围 |
(a) |
为以课程领导、数学教育学习领域和特殊教育需要为对象的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2015/2016)的提名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提供意见; |
(b) |
为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2015/2016)的评审准则及其他相关事项提供意见; |
(c) |
监督评审过程及提出建议,以及考虑由评审团提交的评审结果;及 |
(d) |
在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2015/2016)提名、评选及评审等程序完成后进行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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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领导评审团(2015/2016) |
主席: |
徐国栋博士 |
委员: |
陈茂钊博士
陈淑英女士
陈嫣虹女士
陈德姿女士
朱剑虹先生
冯洁皓教授
何美莹女士
郭玉莲女士
李耀宝先生
卢伟成先生
吴浩明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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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委员: |
教育局总课程发展主任(幼稚园及小学)
潘陈淑吟女士
教育局总主任(学校质素保证)7
邓健雄先生
教育局总专业发展主任(教师奖项及语文教师资历)
郑周绮嫦女士
教育局评审主任(教师奖项)1
谢国强博士 |
秘书: |
教育局高级专业发展主任(教师奖项)2
卓一卿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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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领导评审团职权范围 |
(a) |
为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2015/2016)课程领导的提名进行初步评审,并甄选具潜质的提名作详细评审; |
(b) |
对获甄选的提名进行详细评审,并建议一份获卓越教学奖及获嘉许状的提名名单; |
(c) |
审阅由评审主任整理的《综合评审工作报告(课程领导)》;及 |
(d) |
检讨课程领导评审团所采用的评审程序的成效,并提出可改善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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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育学习领域评审团(2015/2016) |
主席: |
江绍祥教授 |
委员: |
陈卓莲女士
林家耀先生
李德聪先生
梁玉麟博士
梁天豪先生
文洁碧女士
沈升华先生
邓国俊博士
黄翠娴女士
杨良河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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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委员: |
教育局总课程发展主任(数学)
李栢良先生(至2016年2月15日)
卫国强先生(由2016年2月16日开始)
教育局总主任(学校质素保证)9
吴少阶先生
教育局总专业发展主任(教师奖项及语文教师资历)
郑周绮嫦女士
教育局评审主任(教师奖项)2
梁广成先生 |
秘书: |
教育局高级专业发展主任(教师奖项)1
罗洁玲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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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育学习领域评审团职权范围 |
(a) |
为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2015/2016)数学教育学习领域的提名进行初步评审,并甄选具潜质的提名作详细评审; |
(b) |
对获甄选的提名进行详细评审,并建议一份获卓越教学奖及获嘉许状的提名名单; |
(c) |
审阅由评审主任整理的《综合评审工作报告(数学教育学习领域)》;及 |
(d) |
检讨数学教育学习领域评审团所采用的评审程序的成效,并提出可改善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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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需要评审团(2015/2016) |
主席: |
郑佩芸教授 |
委员: |
钟颖欣女士
丁柏希先生
何福全博士
郭永恒先生
谢洁玲女士
黄帼懿女士
王淑贞女士
袁月梅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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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委员: |
教育局总课程发展主任(特殊教育需要)
黄启鸿博士
教育局总主任(学校质素保证)6
陈燕萍女士
教育局首席督学(特殊教育支援2)
何志权先生
教育局总专业发展主任(教师奖项及语文教师资历)
郑周绮嫦女士
教育局评审主任(教师奖项)3
邹梁爱萍女士 |
秘书: |
教育局高级专业发展主任(教师奖项)2
卓一卿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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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需要评审团职权范围 |
(a) |
为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2015/2016)特殊教育需要的提名进行初步评审,并甄选具潜质的提名作详细评审; |
(b) |
对获甄选的提名进行详细评审,并建议一份获卓越教学奖及获嘉许状的提名名单; |
(c) |
审阅由评审主任整理的《综合评审工作报告(特殊教育需要)》;及 |
(d) |
检讨特殊教育需要评审团所采用的评审程序的成效,并提出可改善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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