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2021/2022)接受提名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2021/2022)由即日起至2021年10月4日接受提名。提名资料须于2021年10月4日或之前送交或邮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1楼1107室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秘书处。若以邮寄方式递交提名,则以邮戳日期为准。详情请参阅提名指引。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2021/2022)由即日起至2021年10月4日接受提名。提名资料须于2021年10月4日或之前送交或邮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1楼1107室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秘书处。若以邮寄方式递交提名,则以邮戳日期为准。详情请参阅提名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