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请提名人、候选教师及和议人在拟备提名前细阅提名指引
请于2021年10月4日或之前,把提名资料(包括提名表格甲部和乙部、教学反思列印本及USB)一式三份送交或邮寄至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1楼1107室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秘书处。若以邮寄方式递交提名资料,则以邮戳日期为准。如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递交提名表格甲部,须于信封封面注明成功递交电子表格的参考编号。
递交提名备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