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項:請提名人、候選教師及和議人在擬備提名前細閱提名指引
請於2020年11月12日或之前,把提名資料(包括提名表格(甲部和乙部)、教學反思列印本及USB)一式三份送交或郵寄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1樓1107室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秘書處。若以郵寄方式遞交提名資料,則以郵戳日期為準。如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遞交提名表格甲部,須於信封封面註明成功遞交電子表格的參考編號。
遞交提名備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