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答5: |
由于每位教师任教的科目与班级,以及须负责的行政工作不同,他们的工作时数是有分别的。学校可视乎情况决定。 |
|
|
答6: |
优质教学基金首次举办类似的计划,作为起点,首轮的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会以从事语文教学活动的教师为对象,此外,这亦反映语文教学改革是教改的重要一环。我们在总结首届计划的经验后,将视乎资源情况,考虑在日后把计划推展至任教其他科目的教师。 |
|
|
问7: |
我认识一名在特殊学校工作的语言治疗师,他是否合资格获提名参加这计划? |
|
|
答7:
|
所有候选人必须为根据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279章)第42条注册的教师
(包括检定教员及准用教员)。 |
|
|
问8: |
我于幼儿园任教,是否合资格获提名参加这计划? |
|
|
答8:
|
根据教育条例
(香港法例第279章)第42条注册,以及参与语文教学活动的幼儿园教师,是合资格获提名参加这计划的。
|
|
|
问9: |
为何候选人必须具备三年或以上本港教学经验? |
答9: |
我们希望表扬一些行之有效的教学实践。教师需要一定时间发展及评估他们的教学理念及策略。 |
|
|
问10: |
我现时仍未通过语文基准评估。我可否被提名参加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
|
|
答10: |
教师只要符合在提名表格内列举的提名资格,便可被提名参加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评审团将采用整体评审方法进行评审,语文能力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