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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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特刊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特刊
 
 
 


目的
计划对象
提名程序
奖项
提名人、候选人及和议人
评审


 

问1: 这计划是否希望为教师树立固定的模范?
答1:

这计划并非提倡或规定任何固定的“卓越教学的模范”。正如很多专家指出,教学并无固定的模式,这计划将透过分享活动,推动教师反思学与教,并共同协作,追求卓越。

   
问2: 这计划会否加重教师的负担?
答2:

优质教育基金在设计提名及评审程序时已考虑过这计划对教师可能造成的额外工作。为避免增加教师的工作量,提名人及候选人毋需递交冗长的描述,他们亦毋需在递交提名表格时提供佐证资料。

   
问3: 这计划会否制造失败者及在教师专业间造成磨擦?
答3:

这计划并不会制造失败者。相反,这计划旨在透过可作示例的教学实践,推动教师之间的协作,共同追求卓越。透过提名过程、奖励及颁奖典礼后的分享活动,教师对教学的承担及他们的协作精神将获表扬。

   
问4 : 这几年间已有不少类似的计划。为甚么需要筹办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答4: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与其他类似的计划在下列两方面有明显的不同。第一,计划的焦点放在教学实践而非教师上,带出计划强调协助的讯息。其次,这计划除奖励及表扬卓越的教师实践外,我们还着重成立一个由得奖教师组成的小组,藉以在教师专业推动一股协作文化。



 

问5 : 什么是“全职教师”?
 
答5: 由于每位教师任教的科目与班级,以及须负责的行政工作不同,他们的工作时数是有分别的。学校可视乎情况决定。

问6: 为何这计划只开放给语文教师?
 
答6:

优质教学基金首次举办类似的计划,作为起点,首轮的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会以从事语文教学活动的教师为对象,此外,这亦反映语文教学改革是教改的重要一环。我们在总结首届计划的经验后,将视乎资源情况,考虑在日后把计划推展至任教其他科目的教师。



 

问7: 我认识一名在特殊学校工作的语言治疗师,他是否合资格获提名参加这计划?
 
答7: 所有候选人必须为根据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279章)第42条注册的教师 (包括检定教员及准用教员)。
 
问8: 我于幼儿园任教,是否合资格获提名参加这计划?
 
答8: 根据教育条例 (香港法例第279章)第42条注册,以及参与语文教学活动的幼儿园教师,是合资格获提名参加这计划的。

 

 

 
问9: 为何候选人必须具备三年或以上本港教学经验?
答9: 我们希望表扬一些行之有效的教学实践。教师需要一定时间发展及评估他们的教学理念及策略。
 

问10: 我现时仍未通过语文基准评估。我可否被提名参加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答10: 教师只要符合在提名表格内列举的提名资格,便可被提名参加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评审团将采用整体评审方法进行评审,语文能力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准则。
 



问11: 若获提名的教学实践由一组来自不同学校的教师制定,该小组是否可获提名?
答11:

这计划接受个人及组别提名,为鼓励教师专业的协作,来自同一所学校或不同学校的五位或以下的教师可以小组形式获提名。

   
问12: 若获提名的教学实践由一组多于五名的教师制定,所有教师是否可获提名?
答12: 该小组须选出最多五位“核心成员”或“代表”,以便评审团考虑该份提名。

 
问13: 是否预设得名额?
 
答13:

评审团会基于一套准则,以其专业判断选出得奖者,而非各份提名的相互比较。因此计划并以此评定没有预设任何获奖名额。

 
问14: 获奖教师是否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取用他们的持续专业发展资助?
 
答14: 我们希望获奖教师能够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例如在得奖后的十五个月内)使用上述资助。

 
问15 我准备提名自己。假如获奖,我是否有资格同时领取颁给提名人的奖项?
 
答15: 颁给提名人的持续专业发资助是对提名人的鼓励。假如一份自我提名获奖,得奖教师将以候选人身份获奖。

 

 
 

问16: 我明白“资深教育工作者”是合资格提名人。我作为一间新建学校的校董已有十八个月。我是否可以提名我的教师参加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答16:

提名人必须是校长,教师或“资深教育工作者”是因为提名人需要专业知识及经验拟备提名表格(例如分析候选人的优点及他们的教学实践)。




 
问17: 为甚么提名人和候选人须以个人名义提名或支持候选人?
答17: 提名人及和议人须以个人名义准备提名表格是因为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旨在推动教育专业人员间的协作。学校之间的分享已经由杰出学校奖励计划及相关的校际活动所涵盖。
   
 
问18: 为甚么候选人可选择是否填报他的教学理念?
 
答18: 候选人可选择是否填报此部份是因为有些教师较专注于教学实践。
 

问19: 评审准则是甚么?又是谁制定?
 
答19:

评审范畴是由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专责委员会在专家工作小组的协助下制定的。五个评审范畴是专业能力、培育学生、对专业及社会的承担、专业精神及学校发展。各个评审团将订立详细的评审准则。





 
问20: 我知道评审架构包含五个范畴。我是否需要在每个范畴都表现卓越才可获奖?这五个范畴是否有不同的比重?
 
答20: 这计划并非找寻全能的教师。要求教师在全部五个范畴都有卓越表现亦不设实际。相反,评审团会以整体评审方法评审提名,得奖者可能在某些或所有范畴有卓越教学实践。




 
问21: 评审团将于何时成立?成员包括甚么人?
 
答21: 评审团已经成立。成员包括语文教学方面的专家和学者、教育工作者、资深校长、教师及家长。教育统筹局会为评审团提供后勤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