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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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特刊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特刊
 
 
   
 
* 中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中文) 教学实践卓越表现指标
   
* 英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 教学实践卓越表现指标
   
* 幼稚园语文教育学习领域 教学实践卓越表现指标
   
* 语文教育(特殊需要) 教学实践卓越表现指标


指标的备注

1. 上述指标只供参考。评审工作应着眼于整体的教学实践及其个别的组成部分。有机会获奖的候选人不需在所有范畴均表现卓越。
   
2. 个人提名及组别提名的评审重点略有不同。前者着重教师的影响、课堂实践及其他个人素质;而后者较着重团队的合作,以及整个组别对学校及学生的影响。
   
3. 有机会获奖的候选人应展示出在学校有效的教学技巧。识别获奖的候选人需要专业知识和判断,以及参考指标。有关指标只显示卓越实践的一些典形例证,而并非一个不变的卓越模范。
   
4. 根据教学奖的目标,得获奖的候选人除具备有效的教学实践外,亦需要具备以下素质:-

  (a) 其教学实践在相关的环境下具启发性、可作示例及/或是创新的;
     
  (b) 经过反思/协作后改善其教学实践,并列明达至理想教学成果的例证;
     
  (c) 教师对学校及/或其专业有贡献;及
     
  (d) 其教学实践可供同侪分享,期望可以启发其他同工成为一个经常反思的教员,追求更好的教与学。